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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中资收购,日本要和欧美“步调一致”?

严防中资收购,日本要和欧美“步调一致”?
2020-05-13

“一半以上的日本上市公司面临更加严格的外国投资限制。”

据《日本时报》11日报道称,对外国投资者向日本国内上市企业注资加强限制的修改版《外汇法》5月8日开始实施。修改后,作为事先申报标准的出资比率从“10%以上”下调至“1%以上”,变得更加严格。

日本核电站分布图 来源/观察者网

日本财务省5月8日公布了对象企业名单。作为重点审查对象的“核心行业”企业有518家,相当于日本全部上市企业的14%。另有42% 的上市企业需要在外资注资后做“事后申报”。

报道称,此举旨在限制拥有核能和武器制造等重要技术的企业被外资收购,审查将从6月7日起适用。

《日本经济新闻》此前曾表示,虽然日本政府并未“明说”,但修改《外汇法》的目的就是针对中国资本,防止“日本企业的机密信息和技术流出”。

共同社分析称,此举是和近来纷纷加强海外投资限制的欧美各国“统一步调”,防止技术外流。修改后的《外汇法》中指定了作为“特别重要行业”的武器及核能、网络安全、可转为军用的通用产品等12个领域。

日本财务省认为,主权财富基金等投资者对于日本核心企业的收购,原则上需要事先申报。日本财务省把所有的3800家上市企业分成三类:第一类为不需要事先申报的企业,第二类为可以免除事先申报的企业,第三类为必须事先申报的企业。

“核心行业”包括武器、飞机、航天、核能、网络安全、电力、煤气等12个领域。名单中有制造战斗机的三菱重工业和拥有核能业务的东芝、东京电力控股等承担基础设施业务的企业。丰田、软银集团、雅玛多控股等也成为需要申报的对象。

日本三菱重工研发的H2B火箭 来源/环球网

不需要像“核心行业”那样接受严格审查,但要求事后报告等的指定企业名单中共有1584家企业,占日本上市企业的42%,其中包括日本航空等航空企业和地方铁路公司。

由于新冠疫情扩大,日本财务省计划将与传染病相关的疫苗、医药、呼吸机等高级别医疗设备追加列为核心行业。因此,对象企业今后很可能进一步增加。

事实上,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德国、意大利、加拿大、澳大利亚、西班牙、法国、美国乃至印度,这些国家纷纷出台投资规定,限制外资收购行为,尤其对高科技领域投资要进行严格审查。

由于中企近年在这些国家并购中占据显著地位,这些措施针对中国投资意味明显。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四月,印度商工部下属的工业和内贸促进局却推出一项新规,要求与该国接壤的所有陆上邻国对印度进行的投资必须事先经过政府审批。同时,变更现有外国投资的印度企业所有权也要获得政府批准。环顾印度陆上邻国情况,印度此举更是赤裸裸地指向中国。

如何看待这些国家限制中资的行为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国家社科基金“一带一路”重大专项首席专家蓝庆新指出,投资并购本质上是企业根据发展需要采取的市场行为,选择低估值时机介入并购标的亦无可厚非,而一贯秉持市场经济的西方国家此举显然违背了全球化规则和市场经济规则,以政治手段干预经济行为,本身就具备不合理性。

此外,自疫情暴发以来,美国带头对华“污名化”,意图采取全方位限制措施,遏制中国开放发展步伐。

一些国家借疫情采取的限制投资措施明显受其影响,再加上这些国家内部近些年来出现的反对中国投资并购的论调,我们应该警惕这些限制措施背后的以制度和发展道路划线,将其引入到经济竞争之中的苗头。

某些国家的投资限制并不能代表本国企业和民众意愿,更不能代表所有国家意愿,中国企业在国际舞台上有着充分的腾挪空间。

会给中国带来哪些影响?

从短期看,欧美日对中资收购的限制,会影响中国企业技术进步的速度,尤其是一些高精尖领域,比如半导体技术、航空发动机技术、高端医疗器械制造技术。但这并非新鲜事,从改革开放之初,中国的发展就一直就伴随着巴统组织和瓦森纳协议对中国的技术转移限制。但是即使是在欧美日这样的严防死守之下,中国的科技依然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

巴黎统筹委员会,也称巴统组织

瓦森纳协议

我们不能夸大这些国家限制中资的影响,用历史发展的眼光看,中国科技发展靠的是坚定而持续的巨量投资,海量研发人员逐个解决各种大小问题,逐渐扩展能力,滚动循环发展出更为坚实的基础。中国已经渡过了初期的困难,有了足够的规模和发展动力,美欧日的限制只能暂时延缓,却不能改变中国科技的发展势头。

如今,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对外投资国,对外投资互利双赢的局面没有变,中国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布局和重组全球价值链的内在动力没有改变,中国与世界各国密切的经济政治联系没有改变,同时国外企业根据需要开展国际合作的意愿也没有改变。

靠投资限制难以根本阻碍中外企业投资合作和紧密交流,也不能阻碍中国技术和经济结构的不断升级。

那中国如何应对呢?

蓝庆新认为,我们应保持充分定力,坚定不移地推进高质量开放发展。

一是不断改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法治环境,缩短外资负面清单,扩大高科技领域外资准入,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引导外资投向高科技和现代服务业领域;

二是加强与主要投资伙伴和相关国家协商,推动在疫情联防联控基础上减少经贸领域摩擦,推动全球化;

三是鼓励企业遵循国际规则,依法合规开展境外投资;

四是采取合资合作等方式,开展本地化经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实现互利共赢;

五是强化海外投资服务功能,及时公布投资数据、政策、商务环境、市场需求和突发事件预警等信息,为企业提供东道国政策咨询、法律服务、项目对接等方面的务实帮助;

六是实施投资市场多元化,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拓展国际投资更广阔空间。

本文综合环球网、风云学会等相关内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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