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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云联商业大系统

浅析云联商业大系统
2020-02-24

文|赵羽 

针对广大社众对云联惠模式看不明看不懂,甚至于在5.8”后,很多的商家和用户对于官方报道的3300个亿都误认为是账面资金额被封扣,更有少数人对于《云联用户注册协议》中界定的消费积分全返(简称“消费全返”)忌讳莫深,桃僵李代、简单粗暴理解为消费金全返,从而带着有色眼镜去解读云联惠消费全返模式。

参考《云联惠用户注册协议》及黄明先生的手稿整理,奉献此文,以期大众能更深入地了解云联惠消费积分全返模式的定义、规则、数理及运行机制。

云联商业大系统是黄明设计发明的创新消费共享的共享经济平台式商业模式,历经近十年研发、设计,于2014年组织准备,2015年正式运行。模式已获得十八项专利权,其知识产权由广东云联国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云联惠受权投资和运营。

该平台所有合作主体不分区域行业,以云状联合方式,组成多主体、多维度、多层次的全员参与和全体共享的系统化体系。亦即构建一个以消费资源为核心经营内容,按参与程度、贡献权重,以积分记录和计算分享的云联商业生态新机制。模式运用远古闻名于世的合纵连横方略,践行党和国家倡导和推行的“一带一路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开放共享”“共建共赢”的合作发展理念,契合人类发展进入工业4.0时代、社会生产关系发展变化对商业模式创新的必然要求,是商业市场利润再均衡分享、社会利益再平衡分配的必然结果。

 

一、云联商业大系统概述

云联商业大系统以《云联用户注册协议》这一平台基本法则所确立以下基本定义、特点以及基本规则、制度

1、“云联惠是第三方商务(电商)平台”。

2、云联商业大系统的“特点是消费返利(即消费返还)”

3、是“以积分的形式进行的”。返还是指“消费返还”,“消费”或“参与消费相关活动”获得返还权利,返还是用积分记录,按白积分权重比例分配返还的。

4、白积分是返利(创业共享金)的分配权重参照,不是企业、平台、第三方的负债;白积分只应用于系统参加平台共享金分享。白积分同分同权参与返利(共享金)分配。

5、白积分所分享的共享金来源“云联惠”公司的企业返利,共享金来源于平台服务公司自主单方把被服务商家利用平台达成交易之后缴付的平台服务费的返利;共享金唯一应用于按规则以白积分分享。消费返还平台的共享金的权属,属于平台白积分所有的用户,按白积分比例享有权益和获得分享。没有任何他项用途。

6、白积分与共享金之间是“收付同源,以收定支”,系统按返还规则、机制、结算、公式公开进行,理论上共享金是永无枯竭之日,到现在为止,系统运行的结果也证明共享金的余额自开始到现在一直在増长。

7、用户(会员)返还白积分来源消费和消费活动关系的销售、管理、服务等平台的合作创业行为。系统平台使用,用户实行实名注册制,遵循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免费消费积分返还,平台合作使用付费有偿。

8、系统平台是一个开放共享型平台,与平台任何的用户、各种主体之间都是相互合作关系,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以明示的协议、规则、机制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自主、自愿原则。

9、“平台本身不经营任何传统的商品买卖。”“本平台独立于买卖双方的产品、服务之外,”“系统规则坚决杜绝虚假交易,投机投资......”严禁违法行为。

以上在《云联用户注册协议》的提示条款、“定义”的“云联惠”、“云联商城”,“消费积分返还积分”,“白积分”、“返还规则”等条款明确记录确定,并在《云联商业大系统》操作手册、公司简介、系统运行规则说明、工商登记资料、财务会计鉴定意见、云联惠模式说明等书证、以及全部关于系统模式的宣传推广资料等都有详细阐述。

云联惠公司作为一个第三方商务平台经营者,依据法律和服务协议,收取平台被服务商家用户按协议在完成交易后支付给平台公司16%平台服务费和平台使用费、占用费,(会员费、代理费),依法该财产的所有权就已经转移,归云联惠公司所有。

同样是商务平台,阿里、京东、携程、美团、滴滴、万达、家乐福、沃尔玛等均将平台所有收入的100%归为平台所有,在扣除平台运营经费后利润由平台股东分红,而不属于消费者、商家所享有。

而云联惠公司,将经营平台业务的一项主要营业收入(87.2%)——平台服务费,无私贡献作返利益及平台消费者。即使平台公司自身建设发展的平台建设费、使用费、占用费的2项(会员费、代理费),也都不例外,与平台联盟商家一样,缴付16%平台使用费,为升级用户和代理人赠送消费返还积分。平台使用费不留一分成本费用利润,100%返利,为的都是消费者受益。

 

二、云联商业大系统的构成及经营运行的主体身份和职能

1、云联商业大系统由以下五大系统构成:

1)云联惠商务系统,是商务平台服务商家和消费者实现线上、线下交易系统。执行管理、运营、建设的是“云联惠”公司。

2)云联会员管理及结算系统:①会员注册、升级、认证、管理;② 会员各项合作创业结算;③会员消费返还结算;④资金账户结算、管理;⑤共享金(返利)的管理、结算。

上述事务的执行由“云联惠”公司承担。系统返还的规则、机制的运行由“云联惠”消费返还系统执行。

(3)云联财富支付增值系统(尚未建成,暂没有运行)。

(4)云联商业大系统运行系统,即“云联惠”代理公司是在市场运行中执行由“云联惠”公司执行的云联商业大系统的管理、服务市场职能,代理公司是独立的实体公司,按系统规则参与平台建设投资,经营管理服务,分享相应权益。职能执行由独立代理公司执行。

(5)云联实体产品和企业系统是“云联商业大系统”强化服务,提升平台走高质量发展道路,配合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建设的重大部署决策和举措的专项主题系统。这项职能由“云联惠”公司及各代理公司承担执行。

2、“云联商业大系统”的各项构成部分和需要,“云联惠”在系统的功能实现,涉及两重职能和身份,这就好像同一个人、机构、部门,兼任或兼具两重或更多的职能和身份一样。如不能分清,则容易混淆是非,相互纠缠不清,这样导致广大社众不能明辨是非,厘清事实。

“云联惠”依据“云联商业大系统”的构成和各组成部分的运行职能分工,“云联惠”一个是系统平台经营管理运行的实体公司,我们叫他为“云联惠”公司,或简称为公司;一个是以“消费返还”的系统执行运营职能的系统体系主体,我们叫它为“云联惠”消费返还系统或简称返还系统。其各自职能和运行如下:

1〉、“云联惠”公司:执行大系统的平台经营、管理、服务职能,是一个常规服务性的经营“私利”的公司,公司的唯一特点和创新:无偿贡献属于公司“私利”收益的平台商家服务费,作返利返还给平台消费者(公利)。

“云联惠”公司是把合法取得的一项经营收益“平台服务费”处分为消费返利。这是“云联惠”公司创建开放共享平台,构建共享经济的新形业态、模式、经济、平台的自主行为,是践行“平衡普惠”发展理念的表达。是受国家自十八大以来的各项重大决策部属的鼓励和支持,是企业自主权益处分权的实施,受法律保护的。

2〉、“云联惠”消费返还系统,是一个完整独立于公司“私利”之外,执行运行“返利”的计量、记录、分配、结算的“公利”性平台系统。所返之利来源于“云联惠”公司的“返利”,自己不经营、不产生、不增加“返利”来源。

返还系统收到返利后,返利即从“私利”成为系统平台全体白积分拥有者的“公利”,返还系统依返利的信息、数据,按规则、机制触发性执行白积分的计量、登记,进而进行返还结算。返还规则及返还运行,不受包括“云联惠”公司在内的任何第三方的得失、多少、经营制约。

3〉、“云联惠”消费返还系统其实叫任何名称的系统都可以,现在冠以“云联惠”首先是与“云联惠”公司同名,其次返还系统运行的具体事务由云联惠公司执行,而“云联惠”公司,在返还系统中的经营业务与平台系统中的其他商家一样,也是普通的联盟商家,同样遵循系统平台中的共同规则。这跟我们一个人、一个组织、一个机构同时担负两个或更多职务职能一样。而这些多个职务、职能其实也可以由多个人、多个组织承担分担。在“云联惠”系统和平台中,既包含“云联惠”公司,又包含“云联惠”消费返还系统而已。“云联惠”是二者的合称,但二者职能是相互独立、清晰的。按照系统的设置,返还系统监管执行最终是由社会第三方机构执行的,公司也曾积极组织安排、联系,曾经与平安银行中石化大厦支行协议,向广州市银监局申请指定代管机构等行动,均未最终达成或获得适当适合机构合作,所以暂未引入第三方监管执行返还。

 

三、云联商业大系统的原理、机制

平台把商家的服务费贡献作返利,定义为平台合作伙伴共同创造的价值,当作共享金(全体合作伙伴集体经营的产值)。建设科学、公平、合理的分配机制。系统规则规定,按合作主体对共享金创造的贡献分别记录对应的积分(相当于集体经营考勤工分)。以消费为主(约占90%),以服务消费合作分享(约占10%)。对共享金(产值)与积分(工分)的分配方式,系统依法设置了一套科学、合理、持续的利益(共享金)分享机制。

在平台上多消费多赚钱,少消费少赚钱,对合作创业者以业绩计量,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系统模式规则中,消费者在消费中100%获得消费金额数量100%的白积分,以消费者所记积分参照,与消费活动相关的商家记16%(也是商家对平台服务消费的100%)的白积分,管理服务(代理公司系)累计记5%白积分,推广宣传(推荐人)累计记15%白积分。各方所获得白积分100%同分同权,100%获得参与平台共享金分享。系统平台收取商家16%的服务费、佣金,100%返利用作合作各方的合作创业共享金。按照这样的规则、机制,云联惠平台上的消费者的具体某笔消费,经过各种情形的经营或发展,经过不同的组织或一定的时间,所消费出去的钱是可以经过平台共享金分享返还赚回来,所消费的某个金额数量的钱就可以100%赚回来。这也是市场上宣传说的,消费100%返还。

而在合作创业中,记录共享金产生的白积分总额中,消费者占了约77.5%73.53%,这是推广宣传记录累计15%积分时比例),商家占12.4%11.76%),平台管理服务等代理劳务占7.75%(3.68%),推广宣传服务的全体群体的劳务报酬分享积分约占2.35%(11.03%)。在推广用户群体中任何单项单人单笔的奖励比例最多仅为0.7%3.68%)。而这些推广人的收获是与消费者同步获得。

系统模式的设计成果除了专利,广东经济杂志、中华英才杂志、政协报等媒体,还有人民日报民生周刊、中国统筹城乡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等众多行业、专业机构的认同和赞许。也已经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成果开发中心等国家专业机构组织的相应的法律、经济、商务等方面知名专家的法律论证。论证结论“云联惠商业模式不属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行为,按照该模式从事经营活动不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四、平台系统的相关概念的定义、内涵和数理

1关于消费返还,消费全返,百分百返还;

消费者在平台上任何的消费都应100%获得相应消费额数量100%(以分为单位)的白积分记录;任何商家销售的百分之十六共享金100%白积分记录任何消费白积分都应100%获得平等参与平台的共享金的分享权,100%同分同权;消费者在平台消费的钱有机会100%赚回来。

2白积分、红积分、库存积分、共享金的定义。

——白积分,是系统平台免费赠送给消费者的消费返利的计量和分配权重,也是记录消费者参与共享金创造的权重考核,是用于参与平台—共享金的分享的依据和权重(相当于考勤工分)。但并不是合作中任何一方承诺的欠款数额,更不是消费后所欠的应返还的必然货款。享有白积分的用户,都享有100%的同等的共享金分享权。

白积分更不是平台企业经营的负债!

——红积分,是系统平台按照分享规则分享的共享金数额记录,是共同合作创业的红利,是利润分红数据记录记账。

分享的红积分的数量在用户的红积分账户上记相加,在白积分账户上记相减。

——共享金,是系统平台按照协议等约定,以平台服务商家所产生的平台使用费、服务费、占用费的一项收益,平台公司单方无偿返利与消费者,自定义为共同创造且共同分享的收益——共享金(创业共享金)。相当于平台消费合作创业创造的产值、收益。共享金的产生,相应产生共享分享的白积分,每笔共享金的产生(16%)都相应产生对应136%左右的白积分,初始产生的,共享金与白积分的比例也可以叫做白积分的共享金权重为11.76%左右。运行中的共享金与白积分的比例会逐渐下降。每笔新增的共享金与白积分的比例永远高于运行中的比例。

共享金的来源或产生的本质,是平台的“返利”,是“消费返利”。

——共享分享,平台以所收的共享金与参与合作创业贡献记录的白积分,制定公开透明、公正平等、共同分享规则,以按系统设置的规则和公式运行、结算记账。

当每个白积分权重单位(用户、账号)获得相应的分享后,平台规定,在红积分账户上记录增加,在白积分账户记录相减。人人平等,天天如此。每天白积分和共享金的累计余额,都是上一天经分享后剩下的余额,与新一天新产生的新增数额相加所得。

每个账号获得记录在红积分账户上的红积分,是消费者等合作伙伴合作创业的利润分红,具有现金价值。经分担相应的财务、税务等费用后,完全属于创业者所有。在用户账户上,为用户的权益,由用户享有和支配。可以自主处置,再消费、支付、提现、转移等。

经分享的共享金是消费者等合作伙伴共同合作的利润分红,并非其中某一方和另一方发放的劳酬,相互之间是合作关系,并非买卖或服务关系。

共享的收付同源、以收定支原则和永无止境的分享机制

有白积分产生,就相应有共享金收益,收到共享金收益,则相应产生参与分享的白积分,相互之间共生共灭,也就是收付同源,在分享中又以收定支。

在每天的分享中遵循持续绵长的分享机制,每天以余额累积总量提取1%左右作为当天分享的分享量,每天都会剩下上一天99%左右的余量供以后延续分享,不管新的一天有没有新增收入共享金,按数理都永远分不尽分不完。这符合庄子数理哲言“一椎之木,日取一半,永无竭尽”之理。这是已经二千多年验证的科学结论。生命不止,消费不息,连续的运行,一定是源源不断的新增增量。

——会员费会员费是平台经营公司,把平台的运营、维护、发展、推广、升级、资源数据使用等的投资、经营、费用等事项,同样以开放共享的机制和方式,开放与伙伴共建共赢、共创共享的合作创业投资费用。会员费投资分别享有:a.平台的线上线下品牌联盟,b.线上免费无限空间、无限产品数量、无限经营范围等的电商商城、网店,c.平台消费、销售商家、用户大数据资源利用、应用,d.平台资讯宣传推广分享,e.平台经营、服务、管理、代理参与权,f.平台经营管理专业职业参与权,g.平台发展投资参与权等数拾项权益,价值于单价1001000倍的总价。

会员升级享有推广宣传分享权(推荐权),是其中一项小权利,但不是必须履行的义务。平台仅有13%左右的用户(会员)付费,付费用户(会员)中,又仅有20%~30%有推广行为,仅占用户(会员)总量的3%~4%而已。更多的推广只是因为了自己的亲朋戚友或业务、经营合作伙伴。而会员费的收入总量(5.5亿元),只是平台611亿元总收入的0.9%,产生的共享金收入占总共享金收入仅占0.3%左右,奖励、嘉奖的积分,分别占总积分的1.06%%而已。会员费作为平台使用费,都是已经应用在平台的运营维护上的正常费用,并非企业营利,也不是主要经营收益、主流业务。

——云联惠的用户(会员)发展,是以参与推广宣传分享的用户,在自己理解认可的情况下,以帮助自己需要帮助、想帮助、能帮助和帮助过自己的至爱亲朋为主,或社会市场经营、合作伙伴为主,以社交分享的形式传播平台资讯为主。

按照被指控所涉最高层级的总层数直线铂钻会员缴费产生的消费积分,进而产生推荐人因此获得平台记录的嘉奖积分,全部累计不会超过4995f(即49.95元的白积分)。全部被推荐的28万多钻级用户被推荐人会员费消费的奖励嘉奖白积分,也不过13184.255f元。更大的本质是参与分享的推广奖励是“消费返利”,而非“销售”分佣。

按照在案全部被推广的缴费会员的缴费积分,产生的嘉奖积分约为全部白积分总量的1.06%%而已,相对来说是微乎其微的。如某ID账户有119528万被推广人,64万多铂钻,9.8万金钻会员,按此数据推算,被推广会员的缴费累计约在6.5亿元左右,因会员的缴费获得的奖励积分不会超过3000f,嘉奖的不会超过15000元的积分。获得的共享金最多在2000元以下。

而上述所被推广人所获得的收益则是此项的数百倍。按平台累计共享金就达533亿元,人均共享金权益就达近6000元。已返还398亿多元,平均数人均近4500元,119层的全部被推广的75万钻级会员累计收益就达近45亿元,是会员费投资的7倍,全部528万人的消费收益权重则达315亿元。

云联惠模式的数理、机制设置和经营运行、参与人的行为都不涉及法定的犯罪构成要件

 

    五、云联惠商业大系统平台用户的权益构成和利益来源

“云联惠”平台用户经注册获得唯一账户,账户设置了资金账户和积分账户。

资金账户是为满足用户在平台消费、经营等活动所需要的账户。资金账户中,资金来源与平台的消费返还、记录共享金分配、使用、转账有关的是创业金账户。

积分账户是为了计量、记录消费、消费活动有关产生的消费返还相互关系和数据所需账户。积分账户中设有库存积分、白积分、红积分账户。  

库存积分账户为用户线上销售的方便性,做预付平台使用费和代替平台为消费者赠送和记录消费返还积分而设。

白积分账户,即是记录用户在平台消费、参与消费活动获得平台赠送、奖励的消费返还白积分,应用于参与平台的消费返还的账户。

红积分账户,是记录用户参与消费返还获得共享金(返利)结算分配、使用、提现转账的记账账户。见第七组第1项证据。

“云联惠”平台用户在云联惠消费和消费合作创业(限钻级用户)的收益主要来自于获得消费返还白积分,通过白积分返还收益。

白积分主要有四种来源:①自己消费(A),②自己在平台销售付平台服务费(B),③推广宣传(推荐)奖励(C),④推广宣传(推荐)嘉奖(D)。

②③④项权益的产生,是需要升级用户才拥有实际发生的。也是平台使用的付费有偿服务的一项。“云联惠”用户账户的这4项所涉消费返还收益中,如上所述,所有消费返还白积分获得的返利,都是平台公司的自主单方行为。其中:A为消费返利,是满足人人所必须的权利,占消费返还比例的73.53%,是消费者消费额外得利,仅需自主选择“云联惠”平台消费,花本来该花的钱,赚本来赚不到的钱。

六、关于会员升级、代理权销售及平台联盟商家销售消费返还白积分,“不限层级,层层计酬,直至白积分为0.001为止。”

1系统的业务设置没有也不需要层级,见会员权益表。

    2白积分是消费返还的参与贡献和获得返还分配的权重比例和依据,它是应用在消费返还业务上的工具,不是销售应用工具,特别是嘉奖消费返还白积分,只有来自于被推荐人的消费本能产生,也只有应用于参与消费返还。所以这里所说不限层级的“层层计酬”是指消费返还白积分的嘉奖

计量、记录,是消费返还白积分的层层计记,而非企业公司的销售“层层计酬”。

“不限层级”:就是没有层级。特别可以说没有设置层级。0.001是系统平台系统运行的计算精度,为了减少误差,达到计量精准,所有的积分计量都以小数点后三位为基准。并不是可以骗人的。如果说这:“层层计记”一定要把它当销售成本费用看待,数据法理结果是:消费的全部嘉奖累计不超过3.68%的白积分比例,仅占销售价格的0.5888%,全部销售成本的1%~2%。与消费者获得消费返还相比,这仅是玫瑰之香而已!与直接推荐的20%40%的现金或其他计酬比仅是相当于1.5%2% 

这与层层计酬的欺骗消费者参与人,从参与人购买商品服务费用中层层计酬,获取非法利益的手段和规则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七、企业和系统模式运行的基本情况。

1云联商业大系统运行三年多来,创造了常人难以置信的良好业绩。促进社会消费、拉动市场销售3537亿多元。为广大消费者创造533.4亿多元的共享金,惠及624896)万人,人均共享金权益85485952.07)元,是2017年全国

十三万家农村合作经济体分配总利润的16.4%,相当于2万家农村合作经济体的利润总和。已分享398.4亿多元,人均收益63844447)元,是农村合作经济体利润分红人均的3-4倍。为国家创造三四十亿元的税收(已缴11.7亿多元)。为社会创造了上百万就业。企业也收获了良好的经营效益,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2销售商家平台服务费获得消费返还共享金权益62.7199亿元,每万元权益1110元。 

3代理权投资人的代理权投资消费获得消费返还权益19.6266亿元和8.97亿元,每万元的返还收益累计为7000多元或人均4.8万元。 

4会员升级消费,除了成为联盟商家、代理、自我消费获得消费返还权益外,平台推广奖励嘉奖的消费返还积分权益59.79亿元,人均4700元,已分享3530元。升级会员的会员费已有平均3倍多回报。如有不妥,完全支持自主自愿退会退费。如果一定说这是给这些具有推广权的用户,相互之间的推广算作计酬的话,平台的各项业绩则是他们协助共同创造的。

5模式的设置完全是一个创新,适合社会、经济、市场的新业态新经济。平台公司运行的模式与市场、社会消费者各项合作事项都有公开、明示确定权责的相应协议为依据,各方合作方主权清晰、确定、有保障。模式的运行行为社会促进了3500多亿元的消费,为消费者创造了533亿多元的返利。全员人均5900多元,按实际发生用户算平均8500多元。以消费占比算人均6300多元。

八、结语

党和国家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都是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鼓励和倡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人民大众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推进线上线下互动服务消费,加强商贸流通创新转型升级满足消费,把消费作为新时代经济发展的第一驾马车,把消费作为实现经济发展的第一新动能。云联商业大系统消费积分返还机制科学严谨,商家及消费者的付出和获得合法正当,这是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激发居民消费潜力、体现消费者主体、消费者优先、尊重消费者自主权、选择权,实现消费自由,提升消费者获得感、幸福感的最具体、最直接、最有效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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