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嫌疑人农某(穿黄衣服者)被带上警车。
2月26日晚8时20分,在南宁市朝阳路与民生步行街路口的西南商都前天桥下,一名女性被人用刀捅伤倒地。很快,许多南宁本地的微博、QQ群以及网站,都发布了相关文字及网友拍摄的现场图片。而关于案件起因、当事人关系的种种猜测,也迅速在网上衍生出多个版本,其中最被关注并广为流传的,是“小三捅死大房”的版本。
2月27日下午3时,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公安分局,通报了这起因口角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并表示:希望广大群众看清事实本身,切勿相信谣言,更不要以讹传讹,否则对受害人一家,都将造成二次伤害。
案发现场:
一女子被当街捅伤
2月26日晚8时许,从融水来南宁务工的贾女士和丈夫余先生,带着孩子逛街。当途经朝阳路与民生步行街路口附近(西南商都前)天桥上时,因天桥上行人拥挤,小孩被迎面过来的一名女子撞到,并痛得当场哇哇直叫。
撞人的女子并未停下脚步,径直往前走去。见此情形,贾女士与丈夫十分气愤,一直追到天桥下,拦住该女子论理。双方持续发生口角,当事人的情绪较为激动。在争吵持续了大约5分钟后,对方突然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拿出一把水果刀,捅向贾女士的腰部,致使贾受伤倒地。
“9点半左右,朝阳路有一女子倒于血泊中……就这样倒在了自己小女儿旁边……具体情况不明……有群众反映是挨捅了,谁在现场?具体发生什么事?”2月26日晚10时,在案发一个多小时后,南宁本地出现了这样一条微博,并配了由网友拍摄的案发现场图片。这条微博的出现,引发了网民关于案件背后的种种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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