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下午6点10分,一位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马镫镇马家村村民马宏杰,在浙江省富阳区的浙江荣辉建设有限公司江滨南大道东延至大源溪工程一标段工地附近的路边翻车死亡。接到死者家属反映后,媒体对富阳区相关部门进行了了解。整个事件,从打工者死亡到企业与死者家属达成一致意见仅用了6天。
死者马宏杰的领班梁运杰出具的证明:马宏杰确系我员工,隶属于浙江荣辉建设有限公司大江寺分公司,法人代表是盛光金。出示日期:7月4日。
驾驶三轮车撞到路边护栏死亡
据死者儿子介绍,6月29日下午接到父亲在杭州市富阳区死亡的电话后,立即联系亲戚朋友赶到杭州富阳,见到了工地领班梁运杰,然后一并去了富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太平间。78岁的爷爷当场晕倒,母亲哭得死去活来。
领班的告诉马宏杰的儿子,他父亲是开车撞倒路边护栏上死去的。儿子表示怀疑,要到事故现场看看。6月30日,来到事故现场。原来事故发生现场就是工地施工现场,他立即质问:这能算作路边吗?明明就是施工现场。领班的支支吾吾的说:上班时间上午是6点—11点,下午是1:30—6:30。马宏杰的儿子认为领班的在说谎话。
图:死者家属写的事件谈判经过共2页
接下来的时间就是一系列的死亡赔偿轮番谈判。
四次谈判赔偿没有结果
6月30日下午在宾馆进行了第一轮谈判,到场的有死者家属和工地领班梁运杰,还有三位称是项目经理。对方二话没说给了死者家属一张纸,威胁说:你们算上下班途中算什么?我同情你们,给3万或2万。你们回家吧。死者家属一听,很生气。企业方问死者家属:你们要多少钱?死者家属告诉他们:我们咨询过律师,按当地条款也得120万,你们给100万就可以了,对方不同意。
第二次谈判时间是7月1日中午,还是在原宾馆谈判。企业方说给20万,死者家属还是不同意。后来,来了一个项目经理跟领班的说给50万,家属还是不同意,提出要90万。企业方不同意,第二次谈判结束。
第三次谈判是在富阳区春江街道办事处,交警队和春江办事处人员在场。调解由春江办事处综合治理科成员陈建春主持。企业方有三个代表问家属要多少钱?家属还是说90万。对方还是说给20万,家属坚决不同意。企业方称,按照工伤算该多少是多少,如果不属于工伤一分钱不给。
图:交通事故现场撞坏的栏板
第三次谈判失败之后,家属找到富阳区人民政府信访局,要求进行调解。
第四次谈判还是在春江街道办。陈主任说,没有人通知今天来谈判调解。家属一气之下,又去了富阳区人民政府信访局。信访局让他们去劳动局。
调解人:你们媒体来干嘛
经过前后数次谈判,没有任何结果。死者家属将有关情况反映给北京一家媒体领导王某,领导听取死者家属汇报后,指派身在浙江的媒体人员予以关注。
记者告诉死者家属,一定要理智,在赔偿数额上不能狮子大开口。
7月4日,与死者家属代表一并来到春江办事处,首先找到办事处汪X飞书记,汪书记让与负责调解工作的陈建春接洽。陈说,事故发生后,已经进行了调解。关于赔偿的问题,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目前的关键在于是按交通事故还是按工伤处理。如果劳动局说是工伤,或者口头说是工伤,我们也可以按工伤进行调解。
在劳动局一楼大厅工伤咨询窗口,服务人员说,填表之后需要60个工作日内给鉴定结果。
7月5日9点半,记者与死者家属来到春江办事处。在会议室见到荣辉建设有限公司所属的劳务方负责人,自称姓杜。其他负责调解的部门人员尚未到场。大约10点半左右,陈主任将死者家属几个人喊到了他的办公室,很生气地对媒体人员喊:你们媒体来干嘛!
据死者家属称,一直谈到了下午一点多。问他们谈判结果怎样,死者家属代表彭X会(曾当着交警面说是同行,下面县里反贪局的)谎称,公安部已经来人了,他们要查你们身份。然后,就把电话挂了。
随后,记者致电陈建春,陈说,已经谈好了,有关具体情况你们问死者家属,立刻挂断电话。
据死者家属了解,杜总所属的劳务公司与梁运杰协议中规定,要扣除30%作为押金,打工者每月工资只发70%,至今还有一万多元没拿到手。不知道这种情况是否违法?希望有关执法部门介入,进行调查。
就媒体介入后迅速达成赔偿结果的情况,记者咨询了有关法律专家,这种快速解决方式属于私了。
7月6日上午。记者找到春江办事处汪书记。汪书记说,不是已经谈好了吗?至于赔偿多少,涉及到隐私,你们是懂法律的,应该明白。记者问,这个还需要保密吗?他说,有关情况问死者家属好了。
离开汪书记办公室,到了陈建春办公室门口,敲门无应答,两次拨打陈手机,均未接听。
该死亡事故到底属于交通事故还是工伤事故,是按照交通事故赔偿还是工伤事故赔偿?不得而知。
如果是按照工伤事故赔偿,死者打工的企业是否需要向所在地安监局上报?
7月6日,记者致电富阳区安监局,安监局回复称,准备马上对该事件展开调查。随后,安监局人员回电称,已经经过交警处理,则不用再往安监局上报。
7月11日,记者拨打彭X会手机,电话铃声还是检察系统设置的特定铃声,却是一位老头接电话,说我听不不清楚。(洪旭朝 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