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见:河南高院法官梁赞国用身家性命揭秘河南司法腐败_百姓声音】多位知名律师和清华法学泰斗一致认为:(守法公民的)人命关天,公道更大于天!不然又何来的正当防卫和罪与非罪。我儿属防卫过当的故意伤害,当量刑在三年左右且适用缓刑。案中康庆借酒逞凶,疯狂加害他人生命的重大过错一目了然;我儿骂不还口、打不还手,面临歹徒严重的生命威胁时,奋起自救的防卫性质毋庸置疑!19岁的习武青年十多刀仅砍人重伤,恰恰证明被告心底善良控制力度出于防卫目的的伤害性质,纵是弱女子想砍死人也无需十刀。守法善良为捍卫自身生命安全这一重大权益重伤了本该受法律严惩的暴力歹徒,竟然遭到法律伤害,只会点燃公民仇官、仇社会的情绪,引发动荡!普通人都能分辨出我儿和康庆谁才是真正严重扰乱社会治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严重影响群众安全、严重威胁他人生命、极具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极大的犯罪分子?办案法官特清楚谁才是本案真正的无辜受害者,却炮制如此惩善扬恶的荒唐判决,到底要谋求什么样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呢?!?
??法界认为:由于我儿的人身危险性、主观恶性以及社会危害性明显比轰动全国的“李某某强奸案”中判三缓五的张某某和判三缓三的魏某某要小的多,若真正阳光司法,定能当场释放!?
??更有郑州中院发布网上的“李卫云寻衅滋事一案”、“李钢故意伤害案”和“李天一寻衅滋事罪”等案例证实康方同伙前期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铁定无疑,后期更涉嫌“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罪。?
??本案是非清楚、善恶分明,案情简单、证人众多,不属于延期审理的任何一种情况,自2011年4月23日事发至2014年12月15日终审判决出台逾3年8个月之久,充分呈现了所有冤案的共性特征。?
??我们就冤情逐级向郑州中院院长王新生数次反映,王新生目睹过我们中院门前喊冤,也于2012年11月26日亲笔签收我们举报信,却带病提拔王素琴进了党委;?
??我们向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书面反映了30多次,请求他督促属下法官,践行马锡五广场式审判阳光司法、庭审直播,杜绝暗箱操作,兑现其“一定要让苦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一定要让有理群众打得赢官司,一定要让老百姓感受到法律的温暖、社会的公平、人间的正义”的公开承诺,他却置若罔闻,更是指示法官梁赞国拖了两年之久,于2014年10月30日炮制出(2013)豫法刑一终字第156号维持原判的裁定。
??我们向省政法书记刘满仓自2013年开始反映了20次之多,也是没有回音。?
上梁不正下梁歪,什么司令带什么兵,同系统结党营私官官相护,从河南官员包围中央巡视组的团结一致就可看出普通百姓伸张正义的困难重重。?
??初审承办法官王素琴“无法认定康的过错”;重审承办法官成存启“法官也是人,我若公正了,法官就干不成了”“我办的案子就是铁案,爱去哪反映随便”;初审审判长杨中林“案子是审委会判的,随便告!”;重审审判长吴丽娜“不许检察院说什么,你就辩什么”充分揭示了河南司法的暗无天日!冰冻三尺,绝非一日之寒!?
??这就是当今社会令人痛心的官方背书远没民间消息更可信的问题根源!更是我们国家官民关系近同水火的万恶之源!???
??为何你们用民脂民膏滋润着全家老小,却悍然把善良民众推向水深火热之中?
??为何你们刑不依法、以权乱法逼使守法百姓仇恨政府、仇视社会?
??为何你们文火煮青蛙致力于亡党亡国、极其阴险毒辣欲陷我们万劫不复之境地????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不知国家供养那些“失职”、“渎职”、明里官场秀、私下搞腐败、不作为的官老爷,于人民何益?于社会何益??于国家何益???!!!?
??你们为何如此践踏中央执政为民的形象,严重损害中国脆弱不堪的公信?
??为何你们非要把我们逼上绝路,用惨案来曝光河南司法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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