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秦淮法院某些官员的真的让人不要做遵纪守法的好市民
我从2007年底就基本上在澳大利亚生活,很少回国。自从2012年初至今回澳洲后就没有回国。2010年我的丈夫郭先生(以下简称郭)因为和周女士(以下简称周)向奚先生(以下简称奚)借了人民币200万合伙在澳洲开了家工厂,郭与周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股份公司的股东。但是借条上借款人是郭,周成了担保人,周按照她和郭之间的协议,在这期间还了部分本息,因种种原因工厂一直没有正常运转,借的钱也没有如数还给奚,奚就在2012年底以我和郭是夫妻,就将我和郭告到南京市秦淮区法院要还给奚本金200万另加利息约200万合计400万元,并且将我们在南京的唯一一套房子做了司法保全,至2014年6月份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做了二审判决,判定我和郭应付给奚人民币90几万,足以证明周和奚的诉讼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和认可。(可以看一下从起诉到判决的周期)
出于做个合法公民和尽快了解这场纠纷,我就恳求我弟弟借给我钱,并承诺和委托我弟弟将解除保全后的房子卖了还他钱,我弟弟答应了我的请求,于2014年7月30日去法院交了90几万的判决款。但是法院的经办人迟迟不给解除保全,我弟弟天天去问,经办人说不知道我们的情况现在怎么办,并且和我弟弟说从来没有人在案子判了就将判决款交付的,他们只有强制执行的方法,没有自觉付款后的方法,一直等了10几天才在临下班接到电话可以去房产局办理解除保全手续。等我弟弟第二天去房产局的时候才知道周在前一天又将我们告到了秦淮法院并且又将房子做了保全,理由是她帮郭付了本息210多万(其实210多万有一半是她和郭在国内买机器的退税和回扣,在与奚的官司的法院判决书上写的很清楚的,周他们应该知道我们如果接到通知肯定是会打这个官司的,所以他们就巧妙的钻了法律的漏洞没有通知我们就让官司按照正常程序进行了),秦淮法院立即受理了她的起诉,并且立即做了房产保全,真是神速啊!据我们的了解,南京的区法院受理民事诉讼一般需要10个工作日左右才能通知原告是否受理,没有这么快的,当天起诉当天受理当天做财产保全,难道秦淮法院和南京其他的区法院不是在一个城市,明眼人一看这里面就有问题。
过了几个月我弟弟接到秦淮法院的电话,说让他联系我们处理周的官司,之后一直没有任何秦淮法院的人再联系他和我们(起诉书上有我们在澳大利亚的电话和邮箱)。
到了2015年10月份我弟弟再次接到秦淮法院的电话说我们和周的案子已经判决了而且申诉期也过了,现在已经进入强制执行拍卖阶段,要上门摄像评估之后就要拍卖了。等他来的时候我弟弟向他咨询具体情况,他说他们是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办理的,具体的他也不清楚。一直到10月底我弟弟才收到秦淮法院在8月底的执行裁定书,然后到2016-2-15我弟弟接到秦淮法院执行局的官员的电话,通知我弟弟我们房子的评估价格是339万,将在2016-3-3日拍卖,我弟弟当时就提出异议,对方说他没有资格质疑,只能是当事人,我弟弟立即联系我,我就在澳洲打电话给刘姓官员,他让我去他办公室,我说我现在在澳洲回不去,要到今年6月份左右才能回去,我认为评估的价格太低问他怎么处理,他说打官司的时候你们不出面,判决的时候不出面,欠人家几百万不说,现在要拍卖了就出面了,我说根本没有人通知我们,现在要拍卖了才通知我们,他又说这些我不管,我这里是执行局,只管执行的事情,我就说我就是问你我认为评估的价格太低,现在怎么办,他很不耐烦的说要不你就自己来办理要不你就委托律师来办理,然后就挂断了我的电话。
我在去年10月底我弟弟告诉我官司已经判决后就通过国内的朋友向相关人士包括法院的工作人员和律师等多方人员了解国内诉讼的具体情况,据一位在区法院的法官说法院受理民事诉讼一般需要10个工作日左右才能通知原告是否受理,而且要原告提供每一个被告的联系方式,包括居住地址、电话号码和邮箱,就是在国外也是一样的。
周知道我在澳洲家的地址、电话和我的邮箱(我们之前互相发过邮件,周曾经给我的邮件中说她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我现在才知道她是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抢劫别人),她做财产保全也知道我们在国内这样目前居住的房子是唯一的财产,不知道什么原因我从来没有收到秦淮法院的任何邮件和电话,我在国内的家人也没有收到过法院的任何信件,我想一般人不会天天看报纸和上网查找是否有自己的法院通知吧,反正是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案子就判决了。而且很快就评估拍卖。大家应该知道现在的房价,南京河西一带好一点的房子每平方在28000左右,我们的房子是在2010年中交房的,当时我们花了30几万装潢,目前我们小区和我家类似的房子每平方在28000-30000之间,我们房子是133平方多,总价在400万左右,我不知道秦淮法院是根据什么标准定的评估价格,如果第一次没有拍卖掉,按照每次递减10%算,到第三次拍卖我们的房子就是2万左右一个平方。第一次的官司南京市法院的判决书周本人只是付了100万左右,秦淮法院在根本没有通知我们的情况下缺席判决我们要赔付给她210几万,还说是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的(就是正常程序的第一步通知当事人没有做,就进入了之后的程序),他们这样的做法给我的感觉就是要在我回国之前赶紧将我的房子卖了,好将钱全部给周,一点没有考虑到我们的利益,不给我们申诉的机会,直到现在我们和我在国内的家人也没有收到秦淮法院的判决书,只是收到一份执行裁定书,不知道这个官司的具体情况,就是判决杀人犯死刑也要让他有辩护的权利和有判决书吧,我们什么也没有收到就要稀里糊涂的被法院强制拍卖房子,我都不知道到哪里去说理。我想智商在20以上的人都能看出来这里面的猫腻。
我认为人在国外才能真正的体会到国家强大了,海外华人的感觉和以前是不同的,但是我在澳洲认识了已经在澳洲生活了2、30年的朋友对中国的感觉还是和以前一样的,尤其是现在国内空气污染、食品安全和官员的做法,他们知道我想回国都劝我不要回去,都说不能回国内生活,国内甚至比以前更不好,我还和他们说国内现在越来越好了,尤其在习大大做主席之后,国内官员的作风要比以前好多了,但是看我现在遇到的现实情况,简直就是和明抢差不多了,我感觉心很疼,脸也很疼。按照秦淮法院的做法,是不是像我们一样在国外因为一些原因暂时不能回国的人,如果和别人要打官司,只要在法院有熟人就能钻法律的空子,将你在国内的财产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被拍卖干净,等回国后就什么都没有了,一点知情权也没有,你找到法院也没有用,回你一句我们是按照正常司法程序办理的就可以了,这样法律变成了什么了,变成了只要在相关部门有熟人,就可以利用法律做他们强取豪夺的工具。
现在我只能在网上将我的遭遇告诉国内外的朋友,请大家如果亲戚朋友有类似的遭遇就帮我转发,提醒尤其在国外暂时几年不能回国的朋友一定要多多关注自己在国内的财产,说不定哪天等你回国之后才发现自己的财产没有了,到时候真的是欲哭无泪,欲诉无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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