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枉法充当涉毒酒吧“保护伞”
情人与人合伙开了间“毒”吧
2004年12月,时任株洲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的黄桂生与株洲市第一医院护士王某建立情人关系。2005年11月,黄桂生调任湘潭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6年初,原株洲市第一医院医生陈某计划去湘潭市雨湖区投资经营酒吧,为求得黄桂生的关照,遂邀王某入股。在王某和陈某的要求下,黄桂生承诺予以关照。
2006年8月2日,陈某、王某出资成立湘潭市雨湖区爱世纪餐饮娱乐会所(以下简称“a世纪酒吧”),陈某负责酒吧的具体经营管理,其中王某投资20万元,占15%的股份。为谋取高额利润,陈某在酒吧内开设“嗨吧”,供客人吸食摇头丸、k粉等毒品。
酒吧开业不久,黄桂生召集雨湖公安分局多名负责人到包厢,称陈某、王某是其株洲老乡、朋友,要求他们对a世纪酒吧给予支持和关照。
a世纪酒吧开业后至2007年初,雨湖分局多人先后向黄桂生汇报过酒吧内有客人吸毒的情况。但黄桂生未要求依法查处,只通过王某等人转告陈某要有所收敛。
明确要求下属不得对店主追责
2007年3月2日晚,湘潭市公安局缉毒支队副支队长刘刚毅带队对a世纪酒吧进行检查,现场查获4个包厢内40余名客人有吸食毒品嫌疑。陈某一边安排保安将酒吧大门锁住、自己持灭火器站在过道中间,阻碍公安干警将吸毒嫌疑人员带走,一边打电话给王某,要黄桂生出面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