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河北重要的‘民心工程’,河北省委、省政府一直将平安建设作为构建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重大举措,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实现顶层与基层、政府与社会良性互动。”河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王会平近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王会平介绍,近年来,河北省用民意牵动工作重心,建机制激发各方活力,确保了全省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有效发挥了首都“护城河”作用。2012年,河北省群众安全感在连续多年上升基础上又有提升,并连续八年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秀省。
顶层设计:立法立规制度有保障
“平安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影响着经济发展环境,基层平安建设工作的扎实开展,离不开顶层制度的精心设计。”王会平说。
2011年以来,河北省先后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平安河北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将平安河北建设列入省“十二五”规划和省第八次党代会报告,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等方面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在全国率先出台《社会治安重点地区认定标准》,推进平安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
近年来,河北省共对427个重大项目实行省级挂账督办,对93个存在稳定风险项目叫停或暂缓实施。河北省还制定实施了《设区市社会稳定指数评价办法》,将可防性案件、群体性事件、安全事故等12个方面、52项内容纳入评价范围,每月对各市进行考核,建立起完整科学的评价体系,落实了党政领导抓社会稳定的责任,深化了党政统揽、政法担当、部门履职、群众参与的“大维稳”格局。
2013年1月,河北省某县发生私屠滥宰注水牛肉问题后,河北省维稳办根据《设区市社会稳定指数评价办法》,给予该县所在市当月设区市稳定指数评价体系中记3分的处理。
2013年,在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越提出“群众安全感上升、恶性刑事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公共安全事故全面下降”的平安建设“一升三降”目标,要求把河北打造成全国平安建设示范区。近期,河北省综治委抓紧制定平安建设三年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推进步骤,为平安河北建设勾画出清晰的“路线图”。
2012年以来,河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在残疾人保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劳动关系、食品安全、社区建设、企业信用征集等方面出台了5部地方性法规、9部政府规章和40多个规范性文件,为平安建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以人为本:把平安送到群众身边
平安建设是河北省综治工作的“重头戏”。平安乡镇、平安学校、平安医院、平安企业等创建活动不断深入,把平安送到群众身边。
整合社会治安志愿者、义务巡防队员、治安中心户长、楼院长、人民调解员等群防群治力量,以县为单位成立平安建设志愿者协会,建立登记、培训、考核等制度,目前全省平安志愿者队伍已近80万人,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邢台市推行平安创建“一网三会、物居合作”模式,群众安全感4年上升了5个位次;邯郸市在全市5678个村全部建立起警务室,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2年以来,全市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25%,民转刑案件下降18%;石家庄市在街头建设了1l0个视野通透、外形美观、功能齐全的综合警务服务站,近3000名警力24小时巡控在街面,零距离服务群众……
河北全省所有的村建立起综治工作站,共建成综治小区18.8万个、综治小组83.1万个,拥有专兼职巡逻队员42.6万人,全省农村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发案数和信访量明显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