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3月14日讯 日前,青冈县永丰镇农资经营户周某因未建立购销台账,收到了青冈县工商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被罚款2000元。至此,该局已对6家农资经营户不依法建立购销台账行为下达了“罚单”。
在“红盾护农”执法行动中,青冈县工商局把监督农资经营者建立购销台账作为监管农资市场的重要环节,为经营户送发了落实农资安全监管措施的宣传资料和台账,要求经营者按照《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将进货量、销货量、进货价格、销货价格、进货渠道、销货去向等要素做好登记,以确保农资商品“源头可溯、安全可控、去向可查”,但仍有部分经营户拒不按规定建立农资购销台账。对此,这个局以各片区为单位,坚持宣传引导和查处警示并重的原则,对未建立和建立虚假农资购销台账的行为,先预警提示,拒不整改者依法予以查处。通过整治,该县农资经营户基本都能按照法定要求建立规范完备的台账,保障了监管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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