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荣股份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于2012年11月27日披露了上述事项。随后公司将草案及相关资料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于近日获悉,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草案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公司已经根据有关反馈意见,对草案部分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并将修订后的《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提交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点评:长荣股份限制性激励计划的考核目标为:首先,以201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为固定计算基数,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达到或超过20%、45%、75%;其次,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11.00%、11.30%、11.70%;第三,解锁日上一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若公司未满足任何一次业绩条件,则全体激励对象均不得申请解锁该期限制性股票,但不影响已授予的其他期限制性股票锁定及解锁。
按照公司此前公布的业绩快报,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7亿元,同比下降4.98%,目前长荣股份所处的印刷行业并不景气,去年开始积极拓展的酒类包装客户由于高端白酒增速预期下降,公司2012年业绩受到影响;此外,公司今年1月底公告称"纸电池"项目通过验收,但是有分析师表示,“纸电池”生产成本相对较高,商业化运作的时机尚未来临。因此,尽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并不算苛刻,但是公司未来能否顺利实施还存在较大不确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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