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法院工作的永恒主题,也是新时期人民法官的坚定信念。2012年,钟山县人民法院积极创新司法举措,拓宽审判服务职能,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逐步推进司法为民工作的深入开展。
充分运用刑罚武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钟山法院坚持“严打”方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惩各种刑事犯罪,重点打击社会危害性大的犯罪,为推进钟山县社会治安状况根本好转发挥了积极作用。
重拳出击重大刑事案件。2012年,钟山法院依法从重判处了一批严重危害钟山县社会秩序的刑事案件。如钟山县钟山镇杨岩塘村村民杨愈信、杨瑞董等十一人涉嫌抢劫、破坏生产经营、故意毁坏财物、聚众哄抢、故意伤害的案件,被告人刘福杜、刘寿照、刘寿远、刘寿帮故意伤害(致死)、聚众斗殴一案,以及被告人邱修提、肖兴洪、邱身奕、邱身练故意伤害(致死)、聚众斗殴一案,这些案件参与人数多、规模大,在钟山影响恶劣。钟山法院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有效发挥了刑罚打击、教育、震慑的作用,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严厉打击毒品犯罪。2012年,钟山法院遵循“四禁并举、预防为主、严格执法、综合治理”的禁毒方针和“准、稳、狠、快”的四字原则,依法从重从严惩处了一大批毒品犯罪分子,有效遏制了毒品犯罪的上升势头。同时,法院将日常审判工作的职能向前和向后延伸,以案说法,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宣判、走上街头、深入学校等形式,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全社会防毒拒毒的忧患意识,营造人民法院禁毒斗争的声势,有力地促进了钟山县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
据统计,2012年,钟山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6件27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的4人,五至十年的3人,三至五年的9人,三年以下的11人,且无一件发改案件,准确率100%,达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立足审判实际,推进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能动司法作用,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关于在全区法院系统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的通知》,钟山法院立足审判实际,从2011年10月开始,大力推进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创新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机制,为妇女儿童撑起了一片维权的“蓝天”。
2011年10月,钟山法院将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立案庭、城厢人民法庭、公安人民法庭等五个部门作为“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部门, 以“六个一”为标准,大力推进“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工作,并在创建部门对涉及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开设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四优”原则,高效快速处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为妇女儿童提供便捷、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同时,通过走进学校、走进社区、走进乡村等活动,发放资料、张贴宣传图片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提高妇女儿童的维权意识。2012年8月,钟山法院五个创建部门获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贺州市妇女联合会颁发的 “妇女儿童维权岗”荣誉称号。
2012年,钟山法院五个创建部门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共255件,其中刑事案件20件,民商事案件179件,立案庭对涉及妇女儿童的案件进行立案审查的有46件,接待妇女儿童诉讼咨询61人次,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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