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 姜浩波/摄
“房姐”被起诉
出租房屋漏水
据悉,案件是因朝阳区工体北路8号楼的16间房屋引发。原告北京伊贝莎风尚主题娱乐有限公司系该房屋的承租人,龚仙霞和另一被告高引娥系为房屋的共同所有人。2011年7月,伊贝莎风尚公司与龚仙霞和高引娥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了涉案房屋。
伊贝莎风尚公司诉称,双方约定租期到2021年1月23日,租金为每季度959502元。合同签订后,该公司即开始装修准备经营ktv,但在开业前和开业当中,房屋出现了漏水,造成部分场地无法使用,以致部分场地重新装修、公司延期开业和停止营业,给该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去年9月,原告起诉到法院,索赔经济损失758820元。
不止一个房东
房屋漏水案引出高引娥
龚仙霞和高引娥共同委托了律师参加诉讼,二人并未出庭。庭审中,代理律师表示,二人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后未进行任何装修和改造即直接交给了伊贝莎风尚公司,损失应当由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据原告申请,法院追加该房屋的物业服务公司和开发商为共同被告。
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均认为,他们与租赁合同没有关系。物业公司答辩称,公司只负责日常维修,原告的赔偿请求和物业公司没有关系,2011年物业公司已对房屋进行了维修,之后未再发生漏水,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因原被告方对于损失数额存在较大争议,法院决定对漏水造成的房屋损失进行评估,目前鉴定程序正在进行中。
两个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