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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阳光普照 阴霾终将散去 ——黑龙江滨才集团案件始末

法治阳光普照 阴霾终将散去 ——黑龙江滨才集团案件始末
2025-10-13

法治阳光普照  阴霾终将散去

——黑龙江滨才集团案件始末

随着法槌的敲响,轰动一时的黑龙江滨才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滨才集团)涉黑涉恶案件暂时落下了帷幕,哈尔滨市依兰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判处滨才集团原董事长宋殿春十三年零八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万元,宋殿春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其他伙同犯罪人员也都分别判处了时间不等的有期徒刑。这一判决让受害人看到了我国法治建设的曙光,也是黑龙江法治建设的成果体现。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法治社会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下,全面掀起了依法治国、依法治企;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县域、法治乡村等各类法治建设,我国法治建设呈现出了欣欣向荣的景象;

全面依法治理,不能顾此失彼。黑龙江滨才集团案件可谓一个法治建设缩影。判决虽然已有结果,涉黑涉恶团伙头目被判刑,可是滨才集团拖欠受害者的施工费以及农民工工资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十几个施工队几亿元施工费问题解决不了,对法治政府的建设也是一个重大的隐患,亟需相关部门重视起来。

滨才集团案件曝光

2019年6月,新京报发表了一篇《哈尔滨一涉枪案9年未结,警方:仍在调查,证物仅有弹头》稿件,对滨才案件受害人梁国余的遭遇进行了报道2023年,哈尔滨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滨才地产涉黑恶集团人员进行了抓捕。哈尔滨市公安局曾公开征集以宋殿春、宋殿福为首的涉嫌黑恶势力集团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全文如下:

哈市警方发布通告:征集以宋殿春、宋殿福为首的涉嫌黑恶势力集团违法犯罪线索    

哈尔滨市公安局“4.28”专案组正在侦办以宋殿春(绰号“黄毛子”)、宋殿福为首的涉嫌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该集团长期盘踞在学院路一带,在经营黑龙江省滨才房地产开发集团、哈尔滨市滨才物业管理、哈尔滨市滨才小额贷款等公司期间,长期欺压群众、为害一方,在建筑工程、征地拆迁、小额贷款、物业管理、菜市场经营等领域,长期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损毁公私财物、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社会经济和治安秩序。现该集团宋殿春等2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为全面查清该犯罪集团所有违法犯罪事实,肃清余罪、除恶务尽,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该涉嫌黑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违法犯罪线索。希望广大群众、知情人士、受害人、受害单位积极揭发检举,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人身安全并为其严格保密。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将依规给予举报人奖励。在此,敦促该犯罪集团在逃人员和其他涉案人员,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对于拒不投案自首,包庇、窝藏犯罪嫌疑人或毁灭证据的,将依法严厉追究其法律责任。    

当年哈尔滨市呼兰区公安局对打人事件进行立案,将宋殿福抓捕归案,以寻衅滋事罪判刑3年宋殿福2022年末死于监狱中。犯罪集团的三号人物宋俊良(宋殿春儿子)也于今年6月份出狱,其他喽啰定罪较轻也逐步释放。

法治进程需要推动,十几年来,受害人代表梁国余等人坚持不懈的努力寻找各种途径解决滨才集团拖欠工资款的问题,但迟迟得不到解决。如果没有当时的媒体介入,宋殿春他们受不到任何制裁,会依然游走在法律之外,为所欲为。

滨才案件受害者遭遇

被害人梁国余是2010年与滨才地产签协议,垫资承包建设了滨才城部分楼栋项目。2010年11月份,他承包建设的工程主体完成75%以上后,因为滨才地产拒绝给付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导致他拖欠了农民工工资到滨才集团公司讨要工程款时,董事长宋殿春、总经理宋殿福两兄弟以各种理由拒不付款,双方为此事争吵起来;宋殿福集结多名社会人员和公司人员,带着尖刀木棒到建筑工地上对他和工人们进行殴打,还指使司机用手枪向梁国余的儿子连开3枪,其中有一枪打到了梁国余的黑色捷达轿车上。万幸的是,因对方枪法不准,杀人未遂。这起恶劣事件,最终仅以2万元医药费而达成和解;更为奇葩的是,遭枪击的捷达轿车被派出所所长修好使用了,给梁国余换了一辆新车。后来,梁国余才回味过来,这不是毁灭证据了吗!被拖欠的1570.2万元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至今没有结算。

   和梁国余有着类似遭遇的建筑商不在少数被害人李儒山2009年承接的滨才集团施工项目,负责5栋楼的建设施工,总工程造价2400万元。在施工临近结束支付了800万元施工费,2010年8月,宋殿春、宋殿福两弟兄带领打手强行占领工地,将李儒山和施工人员打出去,把临时设施全部推倒,剩余的1600万元工程款至今解决无望。

受害人张贺亮,承包了滨才集团香榭K、N、P三栋楼造价1955万元和丹蔓A、B、C、D四栋楼造价3500万元的建设施工,就香榭三栋给了800万;余款1155万元加上丹蔓3500万元,总共还有4655万元施工费和农民工工资没有结账。张贺亮不仅施工费没有拿到,反而被滨才集团与其合作公司非法拘禁、设计陷害、串通造假诬陷判刑11年出狱后孑然一身妻离子散,生活没有任何着落!

受害人谭广民是第一个被赶出工地的人,他于2006年承包滨才集团柏林四季A13、A15两栋楼的项目施工,工程造价1143万元,滨才集团仅仅支付了143万元,就找理由将谭广民打出场地,用枪托将其弟弟打的颅骨骨折,还买通相关人员鉴定说是陈旧伤。

类似受害者还有很多,大家看到了梁国余和谭广民被殴打甚至枪击,吓得敢怒不敢言,在绝望和期待中煎熬!至今,已经有两名受害者死在了维权路上!

这些受害人目前还在坚持等着这笔钱,他们坚信现在是法治社会,政府不会不管他们死活的!

但是判决书里面没有提及他们的工程款事项,这也是他们苦恼的地方。他们以为,滨才集团涉黑涉恶头目被抓,资金被冻结、房产被扣押,判决结果出来,有望拿到渴望已久的施工费。没想到,空欢喜了一场,更没想到依兰县公安局之前查实的滨才集团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洗钱罪、诈骗罪、职务侵占罪、隐匿会计凭证罪、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非法集会罪、非法采矿罪、妨害作证罪、故意伤害罪、伪证罪14项罪名依兰县检察院向法院提交时仅保留了寻衅滋事和强迫交易两个罪名;就这样改变了滨才集团的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性质!

滨才案件受害者路在何方

以宋殿春、宋殿福为首的滨才集团涉嫌黑恶犯罪团伙现在判刑的、去世的或者已经出狱的看似已成定局。他们拖欠案件受害人长达十几年甚至快二十年的施工费应该怎么解决呢?

受害人梁国余讲述,十几年来,他们一直坚持上访,黑龙江省各个部门也对他们表示同情。直到2019年《新京报》报道,后来还有澎湃新闻等媒体的转发,案件才有了实质性的进展,他们满怀希望等待的依法判决,仍然是没有提及他们的款项。判决之前,他们强烈要求对工程进行依法审计,依兰县公安局依兰县检察院和滨才集团一个“汪”姓负责人几次三番说要协调解决,让他组织受害者把要求降到最低,依兰县检察院杨副检察长亲自给他打了包票,说肯定没问题。就这样,他把大家组织到一块,把拖欠他们几个人 1个多亿的工程款降到了6600万,杨检察官说是可以给6000万,受害者同意;后来被告知宋殿春不同意,让继续拿出最低解决方案,受害者们又经过商量集体降到了3500万,这会说宋殿春同意了,开庭之前现进行调解,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并且让受害人代理律师出具了《和解协议书》给了对方律师,滨才集团的律师认为措辞严厉,要他们自己重新写,直到决结果出来滨才律师也没有写出《和解协议》。

判决以后,宋殿春委托律师和集团代表(“汪”姓负责人)跟受害者们说他已经明确表示认罪认罚也不需要出具谅解书,给你们价值2000万元的房产,你们自己去分配。还说宋殿春已经做到了仁至义尽,你们不拿白不拿。

至此,梁国余、张贺亮、谭广民、李儒山等一帮受害人才如梦方醒,所谓的“和解”只不过是滨才集团与相关部门演出的一场闹剧,他们是闹剧里面的“丑角”。

在法治阳光普照的今天,梁国余他们的工程款是否能要回来,他们心里的阴霾何时散去,他们的权益什么时候能得到真正的维护,应该为时不远了!

 

 

 

 

 


  来源:法治在线

法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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