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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成股东 注册“违规”撤销难

莫名成股东 注册“违规”撤销难
2023-03-04

莫名成股东 注册“违规”撤销难

上访路漫漫 叫声“青天”不容易

----记嵊州籍公民在河南省新蔡县“被股东”后的维权之路

在我国,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机关对公司登记一般采取形式审查,不作实质真实性审查,这就导致在工商注册登记方面,容易出现漏洞和盲区,也导致冒名行为屡见不鲜。被冒名者往往是普通老百姓,不但无辜受累,在维权道路上既背负不起巨大的经济成本,也应付不了申诉过程中流程上各式各样的麻烦,可谓真正意义上的“劳民伤财”了。

实践中,被冒名者发现自己被冒名登记为股东通常是公司出现问题被起诉或存在不良记录等被动发现。而记者笔下的魏某和王某恰巧就是此类情况。

人在家中坐 祸从天上来

2021年12月3日,嵊州籍公民魏某和王某同时短信收到一条来自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的传票,这让他们一时摸不着头脑,以为只是一些普通的诈骗短信,事后才知道他们想得太简单,原来早在2018年,在他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有人利用他们的身份信息注册了一家公司,名叫河南美亚美家厨具有限公司,莫名其妙“被股东”,这本身就够糟心的了,而更糟心的是,这还是一家正遭受债务纠纷被起诉的“破公司”,真可以说得上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尽管有些措手不及,尽管心里还存有无数疑惑,但面对“被股东”的事件已经真实存在,他们能做的,只能是去搞清楚自己名下的公司到底是怎么来的,还自己一个清白。可另他们没想到了是,并不复杂的事实依据下,他们维护自身个人权益的道路会如此的难!

千里奔波 却陷入程序空转的迷宫

疫情之下,出行实属不易,但为了自证清白,他们却只能踏上这条去往河南新蔡县的跨省之“旅”,这是他们人生中第一次到新蔡县,一条漫漫的自证之路正式开启了。

人生地不熟,在各个部门碰了几次壁后,他们终于在临时委托的律师帮助下,艰难调取到了河南美亚美家厨具有限公司在2018年10月24日工商注册时的原始资料,很明显,资料内容漏洞百出,签字和捺印更是完全对不上,如此确凿的证据下,两人不禁长松了一口气。

根据在场工作人员的提醒,撤销被冒名登记的事需要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处理,于是他们找到了新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分局,并见到了唐卫东局长,在向唐局长阐述完事件的前因后果后,唐卫东局长当场就表示了理解,并称,2018年,在河南美亚美家厨具有限公司注册这段时间,因新蔡县政府对招商项目的重视,要求相关部门急办且要提供方便,故而确实出现很多“被股东”的情况,让他再了解一下情况后会给予答复。

当他们以为事情已经明朗,就差一个答复的时候,其实还没意识到此时已经走进了死胡同,因为这个答复却是遥遥无期。由于还有一个债务纠纷的诉讼案子在处理,两人已急需证明自己被冒名注册的事实,无奈,只能多次前往新蔡县进行自我调查证明,两人先多次和法官沟通,从法院开具出律师调查函,然后再次前往河南新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分局,按新蔡县人民法院要求调取材料,新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分局唐卫东局长回复只能出具情况说明如下:由于权限及其他客观原因,无法确认股东魏剑峰、王永在办理河南美亚美家厨具有限公司工商登记时是否经过实名认证。如需确认,需向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申请实名验证资料调取。

举证再一次卡在新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论是上次的了解情况给予回复,还是这次的向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申请实名验证资料调取,一切到这里又戛然而止,他们终究还是没有收到能调取资料的消息,也没收到新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分局任何形式的有效书面答复。

2022年12月13日,在确定新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怠于履职的前提下,万般无奈的他们再次赶赴河南新蔡,并在第二天向新蔡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恳请依法撤销2018年10月24日被冒名登记为河南美亚美家厨具有限公司股东的登记行为。然而,为时已晚,最终被法院以提起行政诉讼时间超过法定起诉期限驳回了起诉。自证之路再次被堵死。

以案普法 被冒名者维权并非无法可依

公民身份信息被冒用,难道就必须自认倒霉?其实不然,此类现象的频发,早已引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高度重视,并有针对性地颁布多项措施和法规进行防范和处理。

2019年6月28日,国家市场管理监督总局发布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对撤销冒名登记的受理调查、撤销情形等方面作出规定。《指导意见》明确对于被冒名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人民群众撤销冒名登记的反映,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积极应对负责,被冒名人本人向登记机关反映被冒名情况的,登记机关应及时做好记录。被冒用人本人不能到场反映的,登记机关应对其进行远程身份核验。登记机关要认真核验被冒用人本人签字的撤销登记申请及其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到场的,核实原件)。登记机关要认真核验被冒用人本人签字的撤销登记申请及其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到场的,核实原件)。被冒用人还可以一并提供身份证件丢失报警回执、身份证件遗失公告、银行挂失身份证件记录、由专业机构出具的笔迹鉴定报告等有助于认定冒名登记基本事实的文件材料。

2021年11月19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针对记者提出的关于各地发生的不少身份信息被冒用登记的事件,时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局局长的杨红灿局长明确表示,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是一种违法行为,必须给予严厉打击,加大违法成本,形成有效震慑。

2022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制定出台的第一部统一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对各单行法律法规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相关制度进行了优化和统一。在《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受虚假市场主体登记影响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的申请。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开展调查。经调查认定存在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相关市场主体和人员无法联系或者拒不配合的,登记机关可以将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时间、登记事项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45天。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可以撤销市场主体登记。《条例》第五十条明确表示,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履行职责或者履行职责不当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022年3月1日,《条例》配套规章《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同步施行,《实施细则》针对所有虚假登记案件,统一明确了调查期限为3个月,考虑到部分案件疑难复杂,规定经审批可延长3个月,一方面让执法人员有较充分的时间调查取证,另一方面保证了申请人对办案期限的合理期待,避免了案件久拖未结、申请人诉求不能有效解决的问题。

厘清职责 谁该为行政过错“买单 ”

回溯本源,结合以上法律法规,我们不难发现,河南省新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案件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一,玩忽职守,河南省新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国家行政单位,行使的是国家的权益,服务的是人民群众。应严谨,负责,一视同仁,因为照顾招商引资而导致更多群众身份信息被冒用注册,这是严重失职的行为,然而,玩忽职守在他们眼里都成了小小的过错,成了一句用轻蔑口吻说出的轻描淡写的借口话。但对于被冒名的受害人而言,已是差之千里,就因为他们口中这么一个小小的过错,被冒名者就要费很大周折,花费无数时间和精力来纠正本不该由自己去纠正的错误。

第二,怠于履职,作为任何单位或个人,犯错总是在所难免的,但作为国家公信力体现的行政机关,河南省新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却不敢自我纠错,不敢勇于担当,在明知他们有过失在先,不但不主动去帮忙解决问题,反而把难题推给受害者,让他们自己去取证,甚至在当事人取证过程中设置种种难题,反复推诿和拖延。导致当事人把宝贵的时间和精力白白浪费在各部门之间的来回奔波之中,也给最后行政诉讼超过限期埋下了伏笔。这种种怠于履职的行为不得不让人对新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动机产生了怀疑。

地方保护主义作祟 跨省维权难上加难

只为请求撤销一个错误的工商登记,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为何会如此艰难?新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何敢如此明目张胆的不作为,这是否和当事人不是本地人有一定的关系?

异地做事难,异地维权更难,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困难化,这中间必然有地方保护主义的成分在作祟,而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苛难与推诿,又恰巧是一个很好的佐证,给人太多遐想的空间。

地方保护主义不仅仅是异地维权的拦路虎,更是阻碍和干扰了当地市场经济建设,严重破坏了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错误的源头来自当地政府对于招商引资的重视,而事实上,这恰恰是对投资商人不负责任的行为!

无惧艰险 相信正义永不缺席

尽管此次维权行为已变得如此艰难和复杂,当事人还是乐观表达了会继续走下去的决心,因为他们有法可依,相信国家,相信党,也同样相信正义不会缺席,而对此事件的后续发展,记者也将继续持续关注。 (王 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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