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深圳3月15日电(记者 吕绍刚、史维)针对近日有媒体报道深圳“海砂危楼”事件,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15日上午11时召开新闻发布会,称通过连夜突查,抽取深圳全市92家正常生产的搅拌厂样品165组,其中不合格样品16组,涉及15家企业,合格率达90.3%,“绝大多数是合格的,建筑质量总体是可控的。”
突查:地毯式排查搅拌站 涉事项目叫停
深圳市住建局副局长胡建文表示,该局已于14日晚紧急关停全市所有搅拌站,并进行全面地毯式排查,共选取样品165组。其中,16组氯离子超标,检测合格率为90.3%。涉事企业15家,现已勒令其停业整顿。
同时,深圳市已要求深圳市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深圳市东大洋建材有限公司、华润文伟混凝土有限公司、港创建材有限公司等四家搅拌站停业整顿,要求在建的嘉逸豪园、大冲城市更新项目、平安金融大厦等三家涉嫌流入不合格建筑用砂的工地停工整顿。
深圳市住建局并未公布涉事15家企业具体名单,也未公布15家涉事企业的不合格产品主要使用商及大致产品流向。胡建文表示,已封存15家涉事企业供货单,将进一步追踪其产品流向,对于已使用不合格产品的建筑,将抽芯检验并进行技术补救处理。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站长高泉表示,深圳建筑市场使用海砂客观存在,但不代表最终的预拌混凝土氯离子一定超标。海砂经过淡化处理后,是可以使用的。
专家:有标准有规定 海砂影响“可大可小”
海砂对建筑物的危害究竟是怎样的?对于海砂的使用又有何规定?据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主任刘南渊介绍,我国的建筑标准经历了几个阶段的修订,其中对海砂使用的规定、标准发生过一系列变化。
1979年我国首次颁布了JGJ53—1979《普通混凝土用砂》的标准,其中对普通混凝土中使用海砂没有限制。此前媒体所报道的深圳鹿丹村海砂楼正是在实行79年标准时修建的。
据了解,我国目前使用的GB50164-2011《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中则明确规定,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用砂的氯离子含量分别不应大于0.06%和0.02%。此外,早在2004年,深圳市建设局就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严禁在深圳范围内施工的工程使用海砂,杜绝因使用不合格建筑用砂导致的质量事故。
深圳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教授韩宁旭在发布会上表示,要客观冷静地看待海砂使用的问题。海砂之所以对建筑物会产生危害,是因为其中所含氯离子可能会锈蚀钢筋,但“实际上更重要的,是最后拌成的混凝土总的氯离子含量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