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4月10日讯(通讯员 黄恒连 梁玉婷)近日,隆安县森林公安局成功查获一起违法运输野生动物案件,抓获涉案违法人员1人,缴获区级保护野生蛇类活体76公斤。此次行动是自开展“春季破案战役”、“天网行动”专项行动以来,我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积极开展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具体体现。
4月1日凌晨1时许,隆安县森林公安局接报:有人利用过境客车运输蛇类到该县进行贩卖,隆安县森林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赶赴城厢镇小林二级公路某路段,发现两名可疑男子正将三个大纸箱抬上摩托车后架,行迹可疑。民警随即对这两人进行盘查,发现纸箱里装的均是蛇类活体,由于货主李某不能提供合法材料,民警即将李某连人带物带回隆安县森林公安局做进一步调查。
经查证:李某,男,50岁,隆安县南圩镇人,在未办理野生动物运输证的情况下,通过云南至南宁的客车将广西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眼镜蛇70公斤、三索锦蛇6公斤运到隆安县城厢镇小林二级公路某路段,在他装货转运时即被森林公安民警一举抓获。李某因违反野生动物管理有关法规,隆安县森林公安局已依法没收其违法运输的野生动物并予以处罚。
4月1日中午,隆安县森林公安局在林政部门的监督下将查获的野生蛇类全部放生回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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