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报连续接到安徽省六安市居民代传华的情况反映,称她用于生产、销售的房屋,2014年遭到六安市金安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重点局)的违法强拆,屋内30多万元现金、200多万元的客户欠据不知去向。更为悲惨的是,她的养父也因此而上吊自尽,在争斗中自己左手致残、儿媳流产……请求媒体给予关注。对此,记者奔赴安徽省六安市,进行了采访。
(重点局副局长刘会山在接受采访)
1月16日,在六安市金安区重点局,刘会山副局长以及执法股李玉磊股长接待了记者采访。据悉,代传华遭遇拆迁的地块位于皖西大道和长安路的交汇处,紧邻盛世嘉园,属于回迁安置工程。代传华的800多平方米建筑房屋,有四分之一在盛世嘉园范围内,另外四分之三在政府回迁工程范围内。该项目2012年规划,2013年4月份开始公告,并出台了相关补偿方案。由于代传华房屋土地性质为国有,征迁双方在补偿方式上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导致代传华没有腾退房屋,一直延续至拆迁之前。
(代传华原有房屋土地上新建建筑物)
针对2014年8月19日强拆当天,代传华的现金与客户欠据丢失问题,李玉磊股长说:拆迁当天,盛世家园的建筑工人在她家搬出了部分东西及其机械设备,至于代传华所说的现金及其欠据,由于场面混乱,已经无从查起。后来,他们也曾经与代传华进行过沟通,试图与通过欠款人的当面核对,弄清欠据详情及数据,代传华却又害怕欠款人得知真情,不承认欠款事实,最终未能实现。
针对此,记者走访了代传华的客户钟勇的妻子和王某,证实他们确有过和代传华的货物往来,的确有欠据打给过代传华,只是时间一长,具体数据已经记不清楚。
代传华称,养父戴学和86岁,不识字,和她在一起生活,曾有约7万元养老钱放在她家。强拆之后,养父向她索要这笔钱,代传华说这笔钱已经被强拆者弄丢了。于是他便到重点局索要这笔钱。代传华说:“副局长谢清海拿着一个盖着红章的文件对我养父说:‘钱都给你女儿了,你看这儿都有文件,还盖上红章了呢。’我养父不识字,听完就回来跟我要钱。我气得带着我养父去找谢清海,当时他还当着养父的面这样说:‘老代,百十来万都给你了,你还差养父那个十万八万的啊?’我再次质问他什么时候给的钱,他哈哈大笑,不再回答。”回去后不久,其养戴学和父万念俱灰,上吊自尽。
对上述情况,李玉磊股长予以否认:根本没有这回事,你可以到村里去打听一下,代传华是什么样的一个人。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代传华左手一直呈“八”字状态,问其原因,她说,2015年8月27日,她去找重点局讨要公道,高宗宝(音)局长叫七八名保安人员强行抬出办公室,重重地甩了出去。这是在撕扯中,左手拇、食指致伤,至今不能伸缩。通过《六安市中医院出院记录》表(住院号:15082990),证实了上述说法。在采访时,李玉磊股长对此予以否认:我们这里是工作场合,怎么可能?!
2014年9月19日下午,代传华已被强拆的地块开始施工。因未得到补偿,代传华及其儿媳吴某上前阻止,与施工工作及其维持秩序的民警发生肢体冲突。9月24日,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六金公[治]行罚决字[2014]540号),决定给予其行政拘留七日,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决定。2014年9月25日,经六安市中医院诊断,吴某已经流产。病历记录显示为“因外伤自然流产……”。
对此,李玉磊股长表示不知情。
(金安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通过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2015]六金行初字第00013号)可以看出,重点局的强拆行为属于行政违法,对此多家媒体报道过。2014年9月17日,《市场星报》A7版已经报道过;此后,安徽电视台以《强拆官司虽胜诉,强拆行为却继续》为题,报道了代传华强拆期间的种种遭遇。然而,这一切似乎没有任何作用。据代传华说,2014年金安区重点局原局长王某,已经升任副区长;现任局长高宗保,也即将面临升迁。
早在2011年,国务院就出台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废除了行政强拆,改由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2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法院如何受理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房屋征收、受理后如何进行审查和裁定等问题进行了规范,并确立了“裁执分离”为主导的强制执行方式。然而,作为六安市金安区重点局,不可能对此不懂得、不明白。之所以视法院判决而不见,我行我素,足可以看出重点局行政作风的一贯态度;是谁霸气粗野、是谁藐视法律,大家有目共睹。陈实/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