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上法庭 学校被判败诉
被学校开除后,王洪杰将学校告上法庭。
记者:学校有信心打赢这个官司吗?
王国军:我们听从法院的判决。
记者:如果判学校败诉呢?
王国军:如果我们败诉的话,那么领导会重新研究一下此事。
2005年12月底,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裁定牡丹江医学院应撤消对王洪杰的处罚。王洪杰一直在问记者,有了这样的判决是不是就意味着她可以拿到毕业证了。
丈夫失业 每月收入200元
因为没有毕业,王洪杰很难找到工作,她目前住的地方在牡丹江市市郊,是一个工厂宿舍区。她丈夫林晓功也一直失业。
记者:你现在的生活状况如何?
王洪杰:我觉得挺窘迫的。
记者:现在你的家庭怎么来维持呢?
王洪杰:我们把原来的房子租出去,房租有500元。现在租这个房子只要300元,这样,每月就余下200元钱用。
记者:你原来的梦想是什么?
王洪杰:上完大学自己有份好一点的工作,过上好一点的生活,但现在完全不一样了。(央视《新闻调查》)
律师观点
作为父亲 我绝不允许
作为律师 她没有违法
记者:作为一名律师的同时,您也有女儿,也是一名父亲,当您第一次听到这个事情第一反应是什么?
张春发(牡丹江市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我的反应是不理解。作为一个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出现这种事情我觉得不太妥当,我女儿如果发生这种事情,我不打她个半死也得揍她个半昏。
记者:你是绝对不能允许这样的事情?
张春发:不允许,但是从国家法律来衡量,我认为她的行为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因为结婚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
1990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沿用了15年,在此期间,各种相关的政策法规都发生了变化。
2001年,我国新《婚姻法》正式颁布,同年,大学取消了对已婚考生的入学限制,在这样的背景下,教育部取消了关于禁止大学生结婚的条文,使部门规定跟《宪法》、《婚姻法》一致起来。而王洪杰已经到了法定结婚年龄,她的行为也符合法律规定。(央视《新闻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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