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3日上午,在长春凯旋路上的11路公交车总站调度室外,一辆11路公交车既不运营也不开门让乘客上车,仔细一看,车内还支起了床铺,上面躺着一名女子。
9月23日上午10点,车辆尾号为6447的11路公交车停在马路边,车上还放着一个折叠床,一名40岁上下的女子左脚绑着绷带躺在床上。这名女子自称姓李,平时就坐11路车上下班,她把床搬到车上就是想找这个车的车主讨个说法。9月3日下午4点多,她像往常一样乘车回家,当时车上人不多,有不少空位,她就坐在了最后一排正对过道的位置。不知什么原因,行驶中司机突然刹车,她被甩出了座位,摔在了过道上,当时她的头磕在了扶手杆上,双腿跪在了地上无法站起。李女士说,后来她才知道,是一辆私家车与公交车发生了刮蹭,公交车急刹车。
见到李女士受伤,公交车司机和私家车主一起把她送到了医院,医生诊断为李女士摔伤了膝盖半月板,需住院治疗。入院后,公交车主和私家车主一同垫付了6500元治疗费,经过半个多月的治疗,她还是感觉膝盖处有痛感,石膏也一直未能拆除。9月20日,医院通知家属,之前交的医药费已经用完,如果不继续缴费,医院只能给她停药,李女士马上联系了公交车主张先生。李女士说,对方称没有钱,而且他的车经常出事,他的抗打能力特别强,让李女士接着住院。电话中,李女士反复和车主强调,自己家条件不好,无钱治病,可车主张先生坚持让她先行垫会医疗费,这样的态度让李女士很难接受。之后的两天,张先生既未到医院看望,也没有续费,一气之下,李女士带着折叠床来到11路公交车队,趁司机休息的空当上了公交车,支起了折叠床。
记者在11路公交车总站也见到出事公交车车主张先生。他表示,电话中自己的确说过让李女士先垫付医疗费,但他从始至终从未表示不管李女士,而且经交警认定,事故全责为私家车一方。私家车主已经对车损进行了赔付,并表示愿意承担李女士的治疗费用。这期间,私家车主多次表示,希望三方都能到交警部门协商,但李女士一方一直不肯配合。在现场,张先生联系了私家车主,对方表示已通过保险公司理赔,需要李女士一家配合,希望三方能尽快协商解决。但李女士的丈夫还是坚持让张先生马上垫付医疗费,经过记者的协调,李女士的丈夫终于同意与私家车主协商,但要求张先生开着出事公交车带着行动不便的李女士一起去交警部门。
至中午11点30分,三方仍未达成一致。对此,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的宗律师表示,张先生让李女士先行垫付医药费的做法并不过分,李女士事后可向私家车主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相关赔偿,但她的床放在公交车上阻挠运营的做法已经扰乱公共秩序,必要时张先生可以报警。(冯帅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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