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昌一旅馆冲出裸体女子借手机报警称被前男友强奸
正义网南昌8月21日电(通讯员程云)近日,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牛某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据悉,2013年4月20日中午12时许,在南昌高新区某小旅馆,一裸体女子冲到隔壁房间称自己被人强奸,手机亦被拿走,并借手机报警。
经查,报警的女子王某系在校大学生,与前男友牛某分手后,牛某仍对其纠缠、骚扰,稍不如意便殴打王某,特别是王某找了新男朋友后更加变本加厉。2013年4月20日,为了躲避牛某,王某决定同新男友一起去福建,但不知何故被牛某知晓,当日上午7时许,牛某将王某挟持至旅馆进行殴打,并连续强奸其三次。中午12时许,牛某在王某的再三恳请下去买避孕药,为了防止王某逃跑,其带走了王某的衣服、手机、钱包等物,于是出现了王某裸体借手机报警的一幕。
经鉴定,王某阴道内检见牛某的精子,其外伤构成轻微伤乙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