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今年年初,市国税局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宁波某物流有限公司开具发票给未发生过业务联系的企业。经查,该公司确有两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第三方而非委托方,因此被处以10000元罚款。
自去年12月1日本市“营改增”试点实施以来,利用“营改增”政策缝隙虚开、虚抵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一直是国税稽查部门打击和整治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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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07月18日讯 记者昨日从宁波市国税局稽查局获悉,本市“营改增”首个涉税案件正式查结———宁波某物流有限公司因违法发票管理办法被处以罚款10000元,这笔罚款于日前全部缴纳国库。
据介绍,今年年初,市国税局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宁波某物流有限公司开具发票给未发生过业务联系的企业。经查,该公司确有两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第三方而非委托方,因此被处以10000元罚款。 自去年12月1日本市“营改增”试点实施以来,利用“营改增”政策缝隙虚开、虚抵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一直是国税稽查部门打击和整治的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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