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上午,立法调研组一行在南京召开座谈会,听取省政府法制办、省水利厅、省南水北调办、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江苏水源公司等单位代表对《南水北调供用水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与会者一致认为,制定南水北调供用水管理条例是南水北调工程良性运转的重要保障。有关部门结合江苏实际,从管理体制、水价计算、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建议。(通讯员端正记者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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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夏勇、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副主任张野率队就《南水北调供用水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在我省调研并座谈。副省长徐鸣参加座谈会,副省长毛伟明、省政府法制办主任于爱荣等陪同调研组赴江都水利枢纽、金宝航道等南水北调重点工程实地调研。
10日上午,立法调研组一行在南京召开座谈会,听取省政府法制办、省水利厅、省南水北调办、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江苏水源公司等单位代表对《南水北调供用水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与会者一致认为,制定南水北调供用水管理条例是南水北调工程良性运转的重要保障。有关部门结合江苏实际,从管理体制、水价计算、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建议。(通讯员端正记者姜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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