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6月4日,新宁县公安局“打假行动小组”打掉涉假团伙1个,捣毁生产和销售假货窝点3个,抓获嫌疑人5人,刑事拘留3人,缴获非法经营卷烟2871条,假货(含成品、半成品、原料、包材等)“高效筋骨康”1800瓶、“高效咳喘康”1200瓶,涉案总价值三百万元。
今年来,新宁县公安局 紧密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开展“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促进“打假专项行动”纵深开展。该局通过舆论媒体和发放宣传单、走访群众,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群众提供线索,争取群众的支持。同时充分发挥警种部门作用,积极作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5月6日17时许,新宁县烟草专卖局曾某报警称:下午16时许,烟草局在烟草稽查过程中,发现金石镇居民刘某某携其子刘某驶湘E83737微型面包车装运烟草制品前往广新物流公司,请县公安局速派员协助查处。接到报警后,公安局治安大队和经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驱车赶至位于金石镇舜皇大道广新物流公司。公安局督察大队民警对执法过程进行了现场督察。经对湘E83737微型面包车现场检查,查获其非法经营的各类成品卷烟1145条。随后对刘某某位于广兴路26号的住宅门面进行现场检查,在其门面内现场查获各类成品卷烟2871条,案值30余万元。现刘某某和刘某 2人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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