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4月16日,山西洪洞县刘家垣乡界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由于事故车辆未能及时清理,给当地老百姓出行带来很大不便,经常引发交通堵塞,甚至交通事故。
据了解,2013年4月16日,在刘家垣乡界内发生一辆大车交通事故至一人死亡,事故现场车辆占道一半以上,且旁边没有任何警示标志。一位农用车司机反映,他每天几乎要在这条路行驶好几个来回,有时在此经过就到半夜,从出事故到现在,好几次都差点碰到事故车辆上,非常危险。尤其是附近村民,主要靠搞运输做点小买卖,不是开着三轮车,就是骑着摩托车,非常不方便。事故过去近20天了,事故车辆在此占道一多半却一直无人问,也没人管,导致经常堵车,危险频发。
事故发生近20天了,事故车辆为何还在事故现场?难道至今事故现场还未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完毕?
洪洞县交警事故中队谢队长解释,事故至一人死亡,死者家属和村老百姓不让交警队把事故车辆拖走,其因是事故车主与死者家属没有达成赔偿协议,作为交警部门也没一点办法。此次事故已经上报交警大队,如果想了解事故车辆为什么不往回拖就到交警大队去了解吧。而交警大队分管事故的郭副大队长说,该事故车辆迟迟不能拖回交警队的确是我们的过失,其因是这次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死者家属不让交警部门把车拖走,要是交警队强行把事故车拖走,怕死者家属自寻短见,造成更严重的后果,我们强行扣车也要慎重。不是我们交警不履行职责,而是我们正在不停的履行职责,向上级部门汇报。
交通出行,事关周边村民的安全和便利,望当地交通部门本着“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尽快清理事故现场,为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