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示范点“鑫苑小区”打出“现房热售中”广告语
鑫苑小区售楼部
商品房销售的鑫苑小区宣传单
中国经济网4月21日宜春讯(记者 周均国 报道)近日,中国经济网记者接群众举报,称宜春经济开发区金园街道马王塘主下村小组自拆自建的新农村建设示范点“鑫苑小区”,正以商品房项目向社会公开销售。
记者在现场看到,“鑫苑小区”己建成的共有作八栋,每栋为五层,有些为六层。八栋楼房已经封顶,内、外墙均已粉刷完毕,墙体上的“现房热销中”广告十分醒目。其余四栋正在紧张施工中。一位售楼人员告诉记者,“鑫苑小区”的房子面向全社会销售,开发商可以为购房者办理“双证“(土地证与房产证)”,但不能按揭。
记者了解到,主下村因为地势低洼,生活条件恶劣,村民就向居委会、街道和经济开发区打了报告,要求“自拆自建”。经过多年的努力,经济开发区就以建设“新农村示范点”的名义同意了村民的“自拆自建”要求;“主下村自拆自建理事会”于是引进了江西锦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建造。
“主下村村民不用自己花一分钱,就可以住上新房,真是想不到的好事!”很多村民告诉记者。
既然是“新农村示范点”, 江西锦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何能够向社会公开销售新房呢?“鑫苑小区”该宗土地到底是什么性质?带着这些疑问,记者采访了宜春经济开发区金园街道一位姓刘的负责人。
“这是一件好事,政府和村民都不用花一分钱,就能改善主下村民的住房条件。”该负责人说:“至于这个公司是怎么来的,主下村自拆自建理事会更清楚!你可以向他们了解!”
“‘鑫苑小区’属于‘新农村示范点’,办不到土地证和房产证,如果建筑公司有关系,能办到,那是他们的事!但费用要购房的人自己承担!”主下村自拆自建理事会邹会长告诉记者,“‘鑫苑小区’所有的审批程序和所有的规费经济开发区都免掉了!”
据了解,主下村大约有五十户村民,而在建的楼房多达数百套。那么,宜春经济开发区金园街道马王塘主下村小组自拆自建的 “鑫苑小区”到底是新农村示范点还是房地产开发?宜春经济开发区规划、国土、城建、房管等行政职能部门又是如何审批的?中国经济网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