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盘锦市综治工作严格落实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齐抓共管格局进一步强化。盘锦市委、市政府坚持把综治工作和“平安新盘锦”创建活动纳入盘锦市工作大局去谋划去推进。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级综治组织,以实现“三连冠”、誓夺“长安杯”为目标,以“8项工程、33个重点项目”为抓手,全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和“平安新盘锦”创建活动,大力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着力解决事关全市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进一步强化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标准化基层基础建设,实现了综治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盘锦市以推进平安建设、打造平安环境为取向,以提升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为方向,以民生优先、服务为先、基层在先为导向,连续荣获“2001—2004年度”、“2005—2008年度”两届全国综治工作先进市殊荣,已连续多年保持“全省综治工作先进市”。这次会议上,大洼县、双台子区荣获“2012年度省级平安示范县(区)”;盘山县、兴隆台区荣获“2012年度省级平安县(区)”;盘锦市旅游集散中心、大洼县赵圈河镇(盘锦红海滩湿地旅游度假区)荣获“2012年度省级基层平安示范单位”。盘锦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服务向海发展、保障全面转型、共建平安和谐新盘锦宏伟壮阔的事业中,释放着强大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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