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正义网报道,在昨天下午的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召开的首次提案办理协商会上,公安部表示将建立实施居住证制度,使长期在城市并连续居住、参加社会保险的流动人口公平公正有序落户。(京华时报)
“为人们自由迁徙、安居乐业创造公平的制度环境”成为今年政府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主题,有序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覆盖率,这让许多城市中的“流动”“常住居民”有了新希望。在许多国家,“自由迁徙”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力,而我国的户籍制度却一直沿袭传统的“家族式”管理,不允许随意向外发展。
如今,社会在进步,由于地域不同所产生的贫富及福利差异,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促使更多的人涌进一二线城市,而这些城市的GDP快速增长离不开他们的辛勤汗水,可以说没有这些“外地人”,就没有城市完整高速的发展。然而,这些住了几年甚至十几、几十年的人却是“流动人口”,对人心理伤害极大,造成了国人“无根”的漂流心态,对于社会稳定以及国人的幸福感来说完全没有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