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记者接到浙江省嵊州市剡湖街道工农经济合作社有关社员的投诉称:本社区原书记兼社长郑子根依仗权势,勾结部份上级领导,在长达十八年的时间里不进行换届选举,并霸占书记位置二十多年,其间大搞钱权交易,私设小金库,挪用公款,大量侵吞集体资产,在任其间出让了几百亩集体土地,近二千万元的集体房产,从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并叫会计制造假会议记录,事实清楚。但在长达几年时间里,我们向街道、市有关部门多次举报,并向绍兴市信访局和省委督查组举报反映都无果。以下是事实陈述……
一、在2019年9月30日至10月30日市村级财务公布表中,工农经济合作社的1100多万在建工程款是在2011年3月份验收的,为什么拖到7年多至2019年9月才进行造假报账?1300多万在建工程款在没有报账的情况下把1100多万元做进了固定资产内,还有1000多万元到底是在建工程还是固定资产?为什么村会计报给村监事主任的报表中(由于监事主任不肯违反原则签字)1100多万元却还是被做在在建工程内,(13411083.25元)工程款同时期的两份报表中,期中一份明显存在造假。
二、工农村与工农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协议,开发后沿街营业房要全部归村。结果给村十一间店面,剩余五间给私分,周一平三间、郑子根两间(加一间违章)见附件2.
三、1、出租土地、房屋、店面房、权钱交易,侵吞集体资产,2014年由亲戚朱仁良出面租赁工农村造好的房屋(4万5千元)和集体土地十多亩(出租钢管用),并非法建造房屋出租。(实际一半属于郑子根侄子郑燕平)两人各自在场地上面临罗小线公路违法建造了多间店面房。2016年因上级有关罗小线四边整治要求拆除违章。郑子根要求原村主任尹伯仁出面与朱仁良签订补偿协议,把剡湖街道下拨给合作社的60万新农村建设补助金,补偿给了朱仁良(实际为郑子根,朱仁良,郑燕平私分)连村建造好的房子(4万5千元)也拿走了。
四、我们村原工农村集体土地的八建公司承包给村干部吴樟庆,后作价十万元卖给吴樟庆。至今未收回一分钱,就这样不了了之。(见附件1)
五、挪用公款,谋取私利。多次在没有经过三委会讨论,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没有借款协议的情况下,将巨额公款借给私营企业主吴正军等人(2002年1月11日借出300万,9月29日归还),谋取私利或利息。
六、2009年6月23日以会议的形式将私营企业主舒永明承租的集体土地金(2006年街道招标租金203000元,合同期为三年。期满后如要续租每年上涨7%)结果期满后不涨反减了2万,延长租期十年。后.又私下签订延长20年合同(附中标后3年合同,延长10年会议纪录合同和私下延长20年合同,无会议记录)。
为什么在这么多证据面前,不调查不深挖,街道办个别领导却避重就轻对郑子根只作出了(承租集体土地事项上)在党员会议上作了“口头”党内警告处份!为此记者进行了暗访,发现社员投诉的事情基本属实!
目前反腐败,扫黑运动中打击保护伞是重中之重,保护伞不打击,黑、腐毒瘤难以扫清。针对投诉事件,记者将密切关注,继续追踪报道!(沈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