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城郊乡一村民外出打工期间,突然接到母亲打来的电话,说她在老家的房屋被政府拆除了,她急忙赶回家里,发现房屋果真被夷为了平地。
更令人费解的是,居委会拒绝公开拆迁补偿财务明细,让群众对补偿标准是否区别对待产生诸多猜测。
外出打工 房屋被无故拆除
陈艳红(应当事人要求,用化名)是绵阳市涪城区城郊乡牌坊村(现为社区)二组村民,1989年3月,她在宅基地上建有房屋两间,从2001年开始,陈艳红就远赴外地打工, 2015年4月8日,她突然接到母亲打来的电话,说家里的房屋被拆除了。
陈艳红吃惊不已,急忙乘坐飞机赶回绵阳,发现自家房屋果真被夷为了平地。她立即前往城郊乡政府问询,政府工作人员称,她的房屋是被另一位名叫杨海全的村民确权到自己名下后拆除的,陈艳红闻言十分愤慨,自已的私人财产,怎么被一个毫不相干的人处理呢,而且还是拆迁补偿如此重大的事情。
随后,城郊乡政府由副乡长彭辉牵头,召集了牌坊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卓德勇、二组组长陈林以及那位处理自己房屋的村民杨海全,共同开会协商。
此次协商会上,杨海全坚称已电话征得陈艳红的同意,方才替她确权处理,还写了份情况书明交给政府,而陈艳红同样坚称,从没有接到过杨海全打的电话,而且,她也不可能将房屋拆迁这么重要的事交给他人处置,事实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不动产的处理,非经本人亲自办理或书面委托授权给亲属办理,任何人都不可能擅自处理。
“被拆迁”缘于“有任务” 补偿被指区别对待
陈艳红后经了解,实际上,杨海全是迫于上面下达的拆迁任务和急于拿到补偿款,在村干部反复做其“思想工作”的前提下,才把与自己相邻的,本属于陈艳红的房屋一并进行了拆除。
为此,陈艳红不得不暂时放下在外地的工作,每日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奔走,但是,乡政府和居委会工作人员互相推诿,在维权过程中,陈艳红听村民们议论纷纷,在牌坊村有关西山北路拆迁、成德绵城际铁路拆迁项目中,远不止没有按合法程序进行这么简单,在拆迁补偿标准上,也按照亲疏有别,按人定价,与村干部关系好的,就可以拿得多点,与村干部关系不好的,就按照所谓政策执行。
陈艳红表示,她支持严格按政策执行,但她坚决反对“一碗水不端平”,她和众村民曾以不同形式,多次要求社区居委会按照《绵阳市市辖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对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进行公示,亦被拒绝。
房屋被拆无法复原 如何赔偿成谜
审视本起“拆迁纠纷”,似乎都指向一个主要责任人,即现任牌坊社区党支部书记卓德勇,记者注意到,关于卓德勇,村民们多有非议,而且早在2013年12月16日,绵阳市城管局在网上公布15人因城郊乡“富森春天”小产权违法建设被追责查处,其中就有对卓德勇进行党纪立案、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但时至今日,卓德勇并没有受到任何处罚,乡政府也拒绝对此说明情况。
对于自己个人财产被他人肆意处理,陈艳红向城郊派出所报了案,警方表示,从目前证据看来,无法证明杨海全有恶意侵害他人财产的行为,建议陈艳红走民事诉讼途径。
乡政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始终未给予正面回应,而卓德勇则称,“要采访他本人,需要经过乡上领导同意”。
但是,房屋被拆毁,显然已经无法恢复,政府也始终未拿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陈艳红在苦苦等待,她说,她只需要一个说法,一个公道。